微生活(全民搜集平靚正)
  城管可能要進地鐵了哦!
  @廣州地鐵吐槽說,雖然規定了廣州地鐵對站內亂擺賣行為擁有制止甚至處罰的權力,但小販往往認為城管才是合理執法機構,他們見到地鐵工作人員來就撤出地鐵站,工作人員移走又回來繼續擺賣。目前,廣州正討論設立城管執法地鐵分局。
  地鐵內的亂擺賣行為確實讓一部分人討厭。@ yao永huan拍手:“早就應該這樣啦,還乘車顧客一個舒適通暢的乘車環境。”@勞毅波廣州大波波更提出重點隱患地區:“尤其是火車站與汽車客運站的地下通道,人流量超大,走鬼們卻擋道截客,安全隱患太恐怖。”
  也有人對小販表示同情。@本本蜀黍感嘆:“何必趕盡殺絕?”@趣聞奇事錄也有同樣的糾結心理:“沒城管還真的不行,我家門口的馬路邊來了個賣烤玉米的,占道不說,整天煙霧撩繞,周圍滿地垃圾。不過,我還是挺同情他的。”
  有些小販還會強買強賣,讓一些市民飽受其擾。@輿世無箏抱怨:“宜家無論是天橋同埋地鐵行路都要小心,一不小心踩到地上的東西就要你買!”@快步去遠方想到了廣州形象:“亂擺賣真的讓廣州掉價不少!”
  不過,還是有些人對“城管要殺進地鐵”心存疑慮。@jyan2012擔心:“還搞城管地鐵分局?多只香爐多只鬼啦!”@chnroc質問:“廣州很多小販在人行天橋上擺賣,那是不是也成立個‘天橋城管分隊’呢?請問納稅人的錢就是這麼花的嗎?”
  有知識分子拿理論說事。@羅亞蒙站出來說:“在城市管理科學概念體系里,地鐵屬於‘可共享集體專屬空間’,管理主體地鐵公司擁有法律架構內絕對管理權,有人違規擺攤,地鐵公司弄幾個保安給扔出去即可,無需政府浪費公帑進駐城管。”
  “你不知道具體情況啊,兄弟,”馬上就有@哈利小潔出來反駁:“如果地鐵員工被打傷誰負責?你不動手,別人要動手,最後吃虧的還是基層員工!”
  對此,@羅亞蒙回覆說:“清除地鐵小販,是地鐵保安、警察動手,不是普通地鐵工作人員動手。北京地鐵一個小販也沒有,一個城管也沒有。來學習一下,啥都明白了。”(孫瑩)
  茶煲家系列漫畫 □老唐  (原標題:城管要進地鐵?設立天橋分隊也不遠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h42kheni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