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烏魯木齊8月5日電 (記者 王小軍)新疆人出疆不帶便民聯繫卡將microSD被遣返……近日,關於便民聯繫卡的各類不實信息在網上流傳,引起市民的疑惑和擔心。
  8月5日,記者從烏魯木隨身碟齊躍進街前往新聞大廈的路上,途徑一商超,一位中年婦女手拿電話,向電話另一方大聲說著“趕緊去辦,出疆都要攜帶便民聯繫卡”,一邊說一邊很快離開,向大灣方向走去。
  當天,記者也在微信交流平臺上註意到,‘新疆人出疆不帶便民聯繫卡將被遣返'信息不脛而走,一些網民成了發佈謠買房子言者的“傳話筒”。
  5日,記者從烏魯木齊市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簡稱烏市綜合辦)證實,疆內跨地租賃房屋人員需辦便民聯繫卡,出疆則不需要。對於疆內使用的便民聯繫卡,也不是使用一次辦理一次,便民聯繫卡有效期為一年。記者瞭解的情況,再次證明謠言不攻自破,記者遇到的中年婦女商務中心,也是被謠言所惑。
  隨後記者查閱互聯網信息,新疆各地州公安官方竹北售屋微博、微信都已經發佈,“出疆不帶便民聯繫卡將被遣返屬謠言”的消息。
  5日,記者還從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隊瞭解到,近期市局相關部門並沒有下發任何有關“凡是出差、旅游、探親離開本市人員,必須到戶口所在派出所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的通知,也沒有接到類似通知。所以,無論是離開本市或者出疆人員,都沒有必須去派出所辦理“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的要求。
  據瞭解,《自治區流動人口便民聯繫卡實施規程(試行)》規定,從今年5月1日起,新疆年滿十六周歲以上、離開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縣級行政區域到疆內其他行政區域居住的外出務工、務農、經商人員和外出就醫、學習、探親及其他原因需要在流入地租賃房屋人員都要持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村(社區)辦理居民便民聯繫卡。
  便民聯繫卡為一人一卡,記錄持有人的居民身份證姓名、號碼及聯繫電話,村(社區)的聯繫人姓名、電話等,有效期為一年,背面加載了人員屬性二維碼,用於防偽、核實身份。
  根據要求,除特殊情況外,凡5月1日前離開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前往疆內其他行政區域務工、經商等人員,已辦理居住登記和居住證的,流入地不得要求其補辦便民聯繫卡。一律禁止使用請假單、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戶籍證明等代替便民聯繫卡。(完)  (原標題:烏魯木齊:出疆不帶便民聯繫卡將被遣返屬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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